XXXXXXXXXXX工程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XXXX公司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XXXX公司
根据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1、工作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施工现场。
2、工作内容:乙方施工合同范围的土石方开挖、运输、碾压及乙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租赁费和支付方法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租赁期限,以乙方通知停租之日为租赁结束时间。
2、机械设备租赁采用按月租赁方式,机械设备租赁费单价包干使用费用详上表。每台机械每月作业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8天;每台机械每天总工作不低于8小时,若每台每月总工作时间低于28天,每台机械每天总工作低于8小时,租金按比例折减。实际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每月签字确认为准。
如遇疫情期间因防疫措施管控导致项目停工或者缓建,期间所产生的租金出租方(甲方)予以减免(每月含税租金按比例折减),直至复工或者恢复正常施工。如遇春节期间减免租赁时间15天。
3、每台机械由甲方配备一名以上专业驾驶员,其工资、差旅费、社保及福利、保险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4、机械租赁费按月计算,满一月计算一次。
5、甲方应完全服从乙方对设备的租赁调配: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退场,否则,乙方可无条件拒付应付未付租金。乙方通知退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可无条件拒付应付未付的租金。
6、租赁费支付条件及结算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乙方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且能满足支付甲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在结算次月30日前支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应在乙方设备进场施工满月(自起算之日至下一月起算之日的前一天止)后对甲方的设备租金进行结算。
(3)乙方租赁甲方设备结束后,双方应于甲方设备撤场后15日内完成结算。
(4)在每次付款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足额的正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税率9%)专用发票,然后乙方付款。
A、甲方账户信息
甲方户名: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纳税识别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