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机械

西欧经济史解析包买商和手工工场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3/6/28 15:17:56   

引言

在西欧封建社会的农村中,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是结合在一起的。农村家庭手工业主要包括纺织、成衣、制鞋、酿酒、编制、木工等。农村家庭手工业的产品本来是供农民家庭自身消费的正如封建主的庄园不可能实现纯粹的自给自足一样,农民家庭的纯粹自给自足也很难实现。

农民也需要有一定的商品交换,以取得自己生产不出来的生活必需品(盐就是其中的一种),或自己虽然能生产出来但质量不如市场上出售的一些生活资料(如锅、缸)和生产资料(如农具)。此外,农民还必须设法得到一定的货币,因为有些捐税限定用货币缴纳;如果是农奴的话,那么向地主缴纳的除实物以外,有时也规定有一些货币。

农民是需要货币的,他们怎样得到货币,并用货币去缴纳或用货币去购买市场上出售的商品呢?出售农产品和出卖家庭手工业产品二者相比,家庭手工业产品可能更容易销售些。所以农村家庭手工业同市场的联系要比农业本身同市场的联系密切。集市贸易发展起来以后,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市场导向更明显了。

集市附近的农民把为市场而生产手工业品作为增加自己收入的一个来源。有些农民成了集市上的长期的摊主。城市的兴起吸引了一批农民到城里谋生,但不少进了城的农民同自己农村的家庭仍保持紧密的联系,农村家庭手工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存在与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农村与城市不一样,城市的手工业作坊要受到行会的限制,而农村的家庭手工业却没有行会的限制,行会也控制不了农村的家庭手工业。

农村家庭手工业的产品运到城市里出售时,固然会受到城市中同一行业的行会规定的限制,但总有空隙存在,农村家庭手工业的产品继续寻找空隙为市场而生产。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市场导向并不意味着农民家庭不再依靠自己的手工生产来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而要从市场上去购买一切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

为自己的需要而生产,依然是农民家庭手工生产的目标之一。但不可忽视的是:农民家庭手工生产的另一目标是想把手工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出去换取货币。离城市近一些的农村,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市场导向的程度要大一些;离城市越远,农民家庭手工生产的自给性质要多一些。

在城市附近,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市场导向的存在带来了一个新问题,这就是原料的供给问题。当农民家庭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进行手工生产时,原料基本上是自己生产的,如羊毛是自产的,酿酒用的葡萄是自产的,制造简单工具的木料也是自产的。

而当农民家庭转而为市场制造手工产品时,原料便需要外购,有时甚至需要垫付一笔钱来多购些原料,以防止原料供给的中断。采购原料需要人力,垫付原料款需要货币。对不少农民家庭来说,这都是有待于解决的问题。

此外,由于农民家庭的手工产品是为市场而生产的,市场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产品,事先要有比较可靠的信息,否则产品会积压下来,而农民是经不起产品积压的。把所制成的手工产品运到市场上去出售,既需要人力,也要支付一些费用,农民家庭也常常为此费心。

加之,市场所需要的手工产品在质量上和品种上都会比农民家庭自用的有较高的要求,为此又需要更换工具,添置新的工具,这同样是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形下,作为农民家庭与市场之间的中介的商人,便应运而出现,这些商人通常被称为包买商。

包买商的出现

包买商是这样一种商人,他们对市场的销售情况比较熟悉,知道什么样的产品好销售,往哪里销售,同时,他们又了解原料的供应情况,能够弄到为生产某种产品所需要的原料,这些都是他们的优势。

农村家庭手工业者的主要考虑则是:如果自己从事购买原料和销售产品等工作,要消耗不少时间和精力,还要冒垫付资本和产品积压等风险,不如能找到合适的中介人,自己专门从事手工产品的生产,可能更有好处。包买商的出现之所以开始时受到农村家庭手工业者的欢迎,不是没有道理的。纺织业是当时盛行包买商制度的一个典型的行业。

包买商们认为,农村的劳动力要比城市的劳动力便宜,农民家庭中又有现成的工具,农村还不受城市中行会的各项规定的限制,所以就揽下了供应并分发原料,收购制成品的工作再贩运到外地销售,可以获得较丰裕的利润。包买商之所以看中了农村家庭手工业者,显然是由于成本要比雇工经营作坊低。

包买商付给农村家庭工业者的报酬是按件计算的,农村家庭手工业者按期交货,取得计件报酬,即加工费。这样一来,农村家庭手工业者的经济地位便发生重要的变化,他们作为小商品生产者的独立性减少了,对包买商的依赖性产生了。扩大了的纺织品市场,使西欧不少地区,包括意大利、法国、佛兰德、德国、英国等地都盛行包买商制度。商人成了工业家,或者不如说,他让那些手工业性质的小工业,特别是农村小工业为他劳动。

商人把小老板变成自己的中间人,或者也直接向独立生产者购买;他在名义上使这种生产者独立,并且使他的生产方式保持不变。至于纺织品当时十分行销的原因,则与市场需求扩大有关,“商业意义上的对纺织品的大量需求源自于城市中产阶级、贵族阶层、教会及国家。国家的需求主要是为了供应部队。

“中产阶级倾尽财力以便追求阔人们的时髦,他们花在衣着上的钱是相当可观的。社会机构对于衣着也有一定的需求。好几个世纪以来,教会一直是衣料的一个主要购买市场,按照不同的等级,教会人员的服装有白色的、黑色的,也有褐色的,教会中的头面人物则穿猩红色服装。这一时期的一些公司与慈善组织也为其雇员制作了制服”。

这就给纺织业的包买商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机会。包买商不一定都是商人,有的作坊主也做包买商。或者说,有的商人在做包买商的同时也开设作坊。纺织业中就有这种情况。例如,在佛兰德,布匹商人进口羊毛,开办自己的工场。他们雇人在工场中梳理羊毛,然后把羊毛送到乡下去纺线,最后再把线送回城里,由城里的织工用来织布,并雇人对布匹进行整理,以便出口。

这说明,纺线这道工序是在乡间通过分发原料、进行加工、再收购的方式完成的。布匹商在这种场合既是工场主,又是包买商。英国也有类似的情况。在英国,“肯定从亨利七世(都铎王朝国王,-)时起,若干富有的呢绒商在北部和西部诸州中已起着类似我们今天大制造商的作用,惟规模较小而已。

他们不只是从织工手里收买呢绒以便在市场上或庙会上出卖的商人,而且还开设作坊,亲自经营。他们是近代词义的制造商。他们的财富与权力似乎已给当时人留下很大的印象。包买商所看中的不仅是农村家庭手工业者,而且还有城市中的家庭手工业者。在英国,有些织工自备织布机,但没有原料,而要到雇主那里去领原料,回家织布。

有些织布工自己连织布机也没有,而要向雇主花钱租一台织布机,在家里为雇主加工。这种向雇主租织布机在家里为雇主织布的家庭手工业者,实际上失去了经济上的自由,而被束缚于某一个具体的雇主了。

加之,租来的家庭用的织布机,对雇主的另一个好处是,不仅省得雇主再去租厂房或借厂房,而且这些家庭中能上织布机工作的不止一个成员,他们可以轮流上机,充分利用织布机,为雇主生产产品。在当时意大利所使用的织机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因此,夫妻同机,母女共做是很自然的”。这同样是包买商看中外包制度的原因之一。

在中世纪西欧城市中,城市是逃出来的农奴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手工业者聚居的地方。不少市民家庭从事零星的家庭手工业生产,特别是帮工们,他们的工资少,不足以养家糊口,要靠妻子儿女在家庭手工业生产方面做些零活,赚些收入,以补贴生活费用,在永久性帮工队伍开始形成以后尤其如此。

行会的限制性规定逐渐放松之后,包买商就更不受拘束地把城市的家庭手工业者也变为自己的雇工。“商人通过外包制度,按制成品计件付款担负起全部供给和销售任务。生产分散在几百个工场进行。需要较高技艺的工作由合格的师傅指导下制作,技术要求不太高的工作在工人自己租赁的房屋内或在附近村落的农民家中完成。

包买商之所以能顺利地推行包买商制度并实行计件工资,不仅同行会支配力量的下降有关,且也同商人和富裕行东们把持了城市领导权有关。行会允许大家对不属于行会的手工业者、市郊的拙劣的工匠,以及分散居住的帮工干私活进行尖锐的斗争。

由于包买商愿意在乡村以较低的劳动报酬来制造简单产品一纺纱显然就是这样,所以,这方面的城市政策只有当行会占支配地位或上层商人非重视不可的时候,才能十分有力地实行”。也就是说,行会势力的减弱与包买商的兴起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除纺织业以外,五金制品业和印刷业是包买商施展其经济力量的另外两个典型的行业。在西欧封建社会后期,市场对各种刀具、铁钉、小五金制品的需求日益上升,手工作坊生产这些产品需要有足够的资本来购买原料,储备一定量的原料,而且产品制成以后,要到各地去销售,这样,包买商插足于这一行业中,包买商提供资金,供应原料,手工作坊就成为加工订货的单位,为包买商而生产。

印刷业的情况也类似。印刷业当时是兴旺的,所以“自15世纪后期以来,欧洲各地都布满了小型的只有一台印刷机、一个师傅与两三个帮手的印刷所,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印刷业对机械设备的要求并不高。

然而,要独立经营印书业务却是一件麻烦得多的事,因为光是为了纸张就需要付很大一笔开支,而且,新书印出之后也有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推销出去,因为不仅其潜在的读者散居在广大地区,而且运输上也面临着种种困难小印刷所对此是无能为力的,他们必须依赖大书商。

结语

大书商担负了供给纸张和把制成品运销各地的任务,他们成了包买商,小印刷所成了为加工订货者完成任务的角色。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cf/5195.html
------分隔线----------------------------